一、 工资薪金所得如何扣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的定义
税法规定:个人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学校一是指按月发放到个人的工资、岗位津贴及各类酬金,各类酬金指发放到个人的补贴、答辩费、奖励、科研绩效、助研津贴、课酬、评审费、咨询费、监考费、加班费、保健津贴、夜班补助、提成等;二是年底或次年初一次性发放的年终绩效工资。以上应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工资薪金中不包括按税法规定的免税项目,如政府特殊津贴、院士津贴、长江学者奖金等。
(二)按月发放的工资、薪金怎样计算应缴个税
1.税率
目前,我校教职工按月发放的工资薪金等收入扣税实现了个人当月的全部收入(工资、岗位津贴和各类酬金)按照税法规定累计计算个人所得税,税率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详见下表。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工资、薪金所得适用)
级数 |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 |
税率(%) |
速算扣除数 |
1 |
不超过1500元的部分 |
3 |
0 |
2 |
超过1500元至4500元的部分 |
10 |
105 |
3 |
超过4500元至9000元的部分 |
20 |
555 |
4 |
超过9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 |
25 |
1005 |
5 |
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 |
30 |
2755 |
6 |
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 |
35 |
5505 |
7 |
超过80000元的部分 |
45 |
13505 |
2.计算方法
第一步:计算出应纳税所得额(应缴纳个税的收入)。月应纳税所得额=月工资薪金总额(工资、岗位津贴及各类酬金)-3500元(费用扣除标准)-“三险两金”(基本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职业年金)。
第二步:计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应交纳个人所得税=月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3.举例
张教授2017年1月10日应发工资5300元,20日发课酬1700元,25日发岗位津贴6500元,28日发放评审费500元。1月由张教授个人承担的基本养老保险金、职业年金、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和住房公积金合计金额2700元,张教授1月应缴的个人所得税计算如下:
第一步:计算出应纳税所得额:1月应纳税所得额=5300+1700+6500+500-2700-3500=7800(元)
第二步:计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1月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7800 ×20%-555=1005(元)(见个人所得税税率表第3级)
详解扣税步骤如下:
1. 1月10日发工资:5300-2700-3500=900 (元)(不扣税)
2. 1月20日发课酬:5300+1700-2700-3500= 800(元)
本次扣税 : 800 ×3%=24(元)
3. 1月25日发岗位津贴:5300+1700+6500-2700-3500=7300(元)
本次扣税:7300×20%-555-24=881(元)
4. 1月28日发评审费:5300+1700+6500+500-2700-3500=7800(元)
本次扣税:7800×20%-555-24-881=100(元)
1月四次扣税合计: 24+881+100=1005(元)
(三)年底或次年初一次性发放的年终绩效工资怎样计算应缴个税
1.税率
年终绩效工资视为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缴纳个税。总额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该计税方法每个教职工一年只能使用一次。
年终绩效工资扣税税率表
级数 |
年终奖应发额(TL) |
税率 |
速算扣除数 |
级距 |
1 |
TL<=18000 |
0.03 |
0 |
2 |
18000<TL<=54000 |
0.1 |
105 |
3 |
54000<TL<=108000 |
0.2 |
555 |
4 |
108000<TL<=420000 |
0.25 |
1005 |
5 |
420000<TL<=660000 |
0.3 |
2755 |
6 |
660000<TL<=960000 |
0.35 |
5505 |
7 |
TL>960000 |
0.45 |
13505 |
2.计算方法
应缴纳个人所得税=年终绩效工资总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3.举例:2017年1月,学校给张教授发放2016年年终绩效工资53900元,张教授1月年终绩效工资应缴纳个人所得税为:53900×10%-105=5285(元)(见年终绩效工资税率表第2级)
上例中,如果张教授的年终绩效工资为54100元,其应缴纳个人所得税为:
54100×20%-555=10265(元)(见年终绩效工资税率表第3级)
(四)我校职工从中南大学以外的其他单位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应将其与学校取得的工资薪金合并计税
如我校职工在两处及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其取得的全部工资薪金收入,应在次年的3月31日前向中南大学的主管税务机关或取得收入所在地税务机关自行申报。
举例:张教授不仅任职于中南大学,还任职于某科研机构。中南大学每月发放工资5100元,某科研机构每月发放工资6000元。这两笔工资薪金该如何作税务处理。
第一:张教授应固定选择一个任职单位的主管税务机关作为个税申报地。此例中张教授选择中南大学的主管税务机关作为个税申报地。
第二:某科研机构:对当月发放给张教授的6000元月工资作工资薪金所得的代扣代缴处理。应代扣代缴个税:(6000-3500)×10%-105=145(元)
第三:中南大学:对当月中南大学和某科研机构分别发放给张教授的工资薪金进行合并计算,并代扣代缴个税。应代扣代缴个税:【(5100+6000-3500)×20%-555】-145=820(元)
二、个人取得的劳务报酬所得如何扣税?
(一)劳务报酬所得定义: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独立从事各种非雇佣的各种劳务所取得的所得。
(二)税率:劳务报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
(三)计算方法:劳务报酬所得按次计算个税,只有一次性收入的,以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属于同一项目连续取得收入的,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劳务报酬所得计税存在费用扣除,实行加成征收。
1.关于费用扣除
每次收入如果小于或等于4000元,则应扣除800元的附加费用;每次收入如果大于4000元,则应扣除20%的附加费用。
2.关于加成征收
对于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的纳税人,应实行加成征收。收入畸高是指个人一次取得劳务报酬,其应纳税所得额(扣除费用后的劳务金额)超过2万元。(劳务金额尽量小于2.5万元)对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万元至5万元的部分,依照税法规定计算应纳税额后再按照应纳税额加征五成征收;超过5万元的部分,加征十成征收。
3.劳务报酬所得适用税率表:
每次应纳税所得额 |
税率(%) |
速算扣除数 |
不超过20000元 |
20 |
0 |
超过20000元至50000元 |
30 |
2000 |
超过50000元 |
40 |
7000 |
4.举例
(1)只有一次性收入的,以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
大学生小李应邀到我们的子弟中小学为同学们开展一次课外辅导,取得收入3000元,当月小李应缴纳个税=(3000-800)×20%=440(元)
(2)属于同一项目连续取得收入的,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大学生小李应邀到我们的子弟中小学为同学们开展课外辅导,每两周上一次课,每次课酬5000元,连续服务3个月。那么学生小李应该以每月的课酬总和作为一次劳务报酬收入来计算缴纳个税。
小李当月应缴纳个税=【(5000+5000)×(1-20%)】×20%=1600(元)
如小李一个月的劳务报酬为50000元,则其应缴个税=【50000×(1-20%)】×30%-2000=10000(元)
(3)详解收入畸高加成征收计税
如小李一个月的劳务报酬为70000元,则其应缴个税=【70000×(1-20%)】×40%-7000=15400(元)
其应交个税步骤可分解为:
第一步计算当月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所得额=70000×(1-20%)=56000(元);
第二步计算不加成征收部分应缴个税:应缴个税=20000×20%=4000(元)
第三步计算按应纳税额加成征收5成部分应缴个税:应缴个税=30000×20%×(1+0.5)=9000(元)
第四步计算按应纳税额加征十成应缴个税:应缴个税=(56000-20000-30000)×20%×(1+1)=2400(元)
小李劳务报酬70000元共计应缴个税=4000+9000+2400=15400(元)
三、 个人取得的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如何扣税?
(一)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定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是指个人提供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提供著作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不包括稿酬所得。
(二)税率: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适用20% 的税率。
(三)计税方法
1.费用扣除:个人取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可以扣除费用800元;每次收入4000元以上的,可以扣除20% 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2.计算公式
每次收入不足4000元的,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每次收入额-800)×20%
每次收入额在4000元以上的,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每次收入额×(1-20%)×20%
(四)举例
2017年5月李某转让一项专利权,取得转让收入150000元。李某当月该笔收入应缴纳个人所得税税额=150000×(1-20%)×20%=24000(元)
四、个人获得的稿酬所得如何扣税?
(一)稿酬所得定义:稿酬所得是指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刊形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所得。
(二)税率:稿酬所得适用20% 的税率。
(三)计税方法:稿酬所得以每次出版、发表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1.费用扣除:个人获得的稿酬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可减去费用800元;每次收入4000元以上的,可减去20% 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稿酬所得适用20% 的比例税率,
2.减免税额:可以免纳30% 的税额。
3.计算公式
每次收入不足4000元的,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1-30%)=(每次收入额-800)×20%×(1-30%);
每次收入额在4000元以上的,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1-30%)=每次收入额×(1-20%)×20%×(1-30%)
(四)举例
某作家写作一篇小说在晚报上连载3个月,报社每月支付其稿酬4000元。计算其应纳个人所得税。
其应纳个人所得税=4000×3×(1-20%)×20%×(1-30%)= 1344(元)
五、 有关年收入12万元以上自行申报的规定
(一)哪些人需要进行个人所得税的自行申报。
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从中国境内两处或者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取得应纳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申报期限:(只针对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情形)
根据税法规定,每年1月1日~3月31日,上年年所得超过12万元的个人要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同时,填写报送以下资料:
1、《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申报)》3份;
2、《个人所得税基础信息表(B表)》3份(初次申报或在信息发生变化时填报);
3、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三)“年所得12万元以上”具体包括哪些内容。
1.应计入所得的共11项,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
2.但不含以下所得
(1)得税法第四条第一项至第九项规定的免税所得,即: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即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三条规定的按照国务院规定发放的政府特殊津贴、院士津贴、资深院士津贴以及国务院规定免纳个人所得税的其他补贴、津贴;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保险赔款;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依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
(2)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条规定可以免税的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
(3)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的按照国家规定单位为个人缴付和个人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
(四)怎样申报
1.学校代为申报
2016年起,我校达到年所得12万元以上人员,如其收入仅限于学校所得,学校已代为办理。
2.自行申报
如某职工有取得校财以外的其他收入,如劳务报酬、稿酬等其他所得,该类职工可自行申报;如某职工有二处以上取得收入,须选择一处合并自行申报
3. 自行申报地点
我校自行申报地点在岳麓区地方税务局一楼办税大厅
6到10号窗口办理,政策咨询电话:82368527;地址:金星北路一段19号。
六、常见问题
(一) 本月工资或津贴发放金额跟上月一样,但个税扣多了?
原因:因工资、津贴与评审费等其他酬金合并计税,所以尽管工资津贴金额没变,但由于发放了评审费等其他酬金,导致其当月应纳税收入额计税级数(共7级)及相应的适用税率提高(即税负提高),所以发放同金额的工资或津贴扣缴个税金额多了。
(二)给校外人员按实发金额发放劳务费,怎样计算应发金额?
在中南大学计划财务处网站“相关下载”专栏下载“税务工具表”,选择人员类型“校外劳务”和发放方式“实发”可自动计算应发金额。
(三)省部级以上单位颁发的奖金可以免个税?
不一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可以免税。如省教育厅代表省政府颁发教育、文化、卫生、体育方面的奖金;省科技厅代表省政府颁发的科学技术奖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