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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型仪器设备采购前期论证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9-25  作者:计划财务处 点击量:

各申购单位:

  根据《中南大学大型仪器设备购置计划论证管理办法》(中大资字〔2024〕5号,以下简称大仪论证管理办法)第二条,单价20万元(含)以上的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含软件),不论何种经费来源,均应纳入大型仪器设备购置计划论证范畴。

   以下仪器设备采购前须通过相应购置计划论证审批。

  1. 按照大仪论证管理办法第八条,单价20万元(含)至100万元(不含)的大型仪器设备,由申购单位组织大型仪器设备购置计划论证专家进行学院(中心)购置计划论证,专家数应为3人(含)以上单数,且其中至少有1位校外专家。论证通过后,由申购单位审批,报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备案后入库。

  2. 按照大仪论证管理办法第九条,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大型仪器设备,由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组织大型仪器设备购置计划论证专家进行校级购置计划论证,专家数应为5人(含)以上单数,且其中至少有2位校外专家。论证通过后,由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审核,报学校大型仪器设备管理领导小组审批后入库。

  从本通知发出之日起,采购项目中凡包含单价20万元(含)以上的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含软件)的,申购单位提交采购申请时,须同时提交按照大仪论证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进行论证并通过论证的证明材料,否则,计划财务处采购与招标管理中心将不受理该仪器设备的采购申请。

 

 

 

                                        计划财务处

                                     2024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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