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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南大学深圳研究院工商管理硕士(MBA)学费试行标准的批复

湘发改价费〔2016〕824号

发布日期:2017-09-04  作者: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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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急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湘发改价费〔2016824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教育厅

关于中南大学深圳研究院工商管理硕士

(MBA)学费试行标准的批复

 

中南大学:

你校《关于核定深圳研究院工商管理硕士(MBA)学费标准的请示》收悉。鉴于深圳研究院是由你校举办、深圳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独立机构,其MBA教学点的设立,在服务深圳建设和支持学校学科发展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为适当弥补办学成本,在参考国内同类高校的深圳研究院和当地学校工商管理硕士(MBA)专业收费标准的基础上,经研究,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校深圳研究院工商管理硕士(MBA)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3万元,学制为三年。

二、你校深圳研究院的招生和教学工作应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政策。

三、MBA学费实行新生新办法,老生老政策的原则,并应按学年收取,不得跨学年预收。严禁以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为名违规收费,加重学生经济负担。

四、本批复自发文之日起试行二年。你校接此批复后,应督促深圳研究院认真做好宣传和收费公示工作,使用规定的票据,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和价格、财政、教育部门的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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