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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年
特急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湖 南 省 财 政 厅
湖 南 省 教 育 厅
湘发改价费〔2016〕824号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教育厅
关于中南大学深圳研究院工商管理硕士
(MBA)学费试行标准的批复
中南大学:
你校《关于核定深圳研究院工商管理硕士(MBA)学费标准的请示》收悉。鉴于深圳研究院是由你校举办、深圳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独立机构,其MBA教学点的设立,在服务深圳建设和支持学校学科发展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为适当弥补办学成本,在参考国内同类高校的深圳研究院和当地学校工商管理硕士(MBA)专业收费标准的基础上,经研究,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校深圳研究院工商管理硕士(MBA)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3万元,学制为三年。
二、你校深圳研究院的招生和教学工作应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政策。
三、MBA学费实行“新生新办法,老生老政策”的原则,并应按学年收取,不得跨学年预收。严禁以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为名违规收费,加重学生经济负担。
四、本批复自发文之日起试行二年。你校接此批复后,应督促深圳研究院认真做好宣传和收费公示工作,使用规定的票据,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和价格、财政、教育部门的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