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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年
特急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湖 南 省 教 育 厅
湘发改价费〔2017〕410号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湖 南 省 教 育 厅
关于中南大学、湖南人文科技学院
有关学费标准的批复
中南大学、湖南人文科技学院:
你们关于《中南大学关于2017级非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的请示》和《湖南人文科技学院关于运动训练专业收缴学费的请示》收悉。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和《关于公布2016年度湖南省省属普通高等学校专业设置备案或审批结果的通知》(湘教通[2016]138号)有关精神,为确保学校教学和收费工作的正常进行,结合专业培养实际和我省现行收费政策,经研究,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同意中南大学2017级招收的非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各专业学费标准按我省原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我省研究生收费管理的通知》(湘价教[2013]110号)中规定的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类别标准执行,
二、同意湖南人文科技学院批准新增运动训练专业的学费标准按湖南省发改委、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大中专教育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湘发改价费[2016]668号)规定的学费标准每生每年11200元执行。
三、你们要认真做好招生和收费前的宣传、公示工作,严格执行政策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和价格部门的检查。
四、本批复适用于我省其他高等院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