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费政策
当前位置是: 首页 -- 收费公示 -- 收费政策 -- 正文

关于中南大学中外合作办学收费有关问题的批复

湘价函〔2014〕51号

发布日期:2016-09-05  作者: 点击量:

中南大学:

你校《关于申请批准与澳大利亚蒙纳士大学合作举办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学费标准的请示》收悉。鉴于你校经教育部批准与澳大利亚蒙纳士大学合作举办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本科学历教育,根据《湖南省中外合作办学收费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依据合作办学成本测算情况,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合作办学项目及模式

你校应按要求在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教学中,引进蒙纳士大学的教授承担核心课程,核心课程的比例为蒙纳士大学核心课程的百分之五十,学制四年。就读该项目的学生必须为国家计划内统招生。前两年学习完毕、成绩合格且符合蒙纳士大学入学要求的学生,可申请第3—4年由蒙纳士大学择优录取。后两年赴蒙纳士大学学习的学生,完成学业后可获得蒙纳士大学学士学位,同时获得中南大学毕业证和学位证。在你校完成学业,未前往蒙纳士大学学习的学生,学生毕业时,由你校颁发中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二、收费项目和标准

1、学费:核定你校与澳大利亚蒙纳士大学合作举办的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的收费标准为每生每年37000元。

2、代收费、服务性收费和住宿费,按我省现行有关规定与你校其他专业学生实行同等对待。

三、除本批复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外,你校不得再以任何名目向学生收取其他费用。

四、你校要严格履行对就读上述合作办学项目专业学生的承诺,确保学生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如在办学过程中因未履行与澳大利亚方联合办学协议所签订条款等原因,影响学生正常毕业或未获得文凭的,你校应无条件向学生退还全部学费,并按规定承担相关责任。

五、你校接此批复后应及时到省物价局办理收费许可证登记手续,使用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非税收入票据,并按规定对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进行公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和物价、财政、教育部门的检查。

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教育厅

                                             201442

网站所有资料仅供中南大学校内单位与个人使用    版权所有:中南大学计划财务处

通讯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麓山南路932号    邮编:4100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