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大学、湖南大学:
你们《关于申请调整高级工商管理硕士(EMBA)学费标准的请示》和《关于请求上调我校EMBA教育项目学费标准的函》收悉。鉴于两校是我省经国务院学位办批准的全国首批开展EMBA专业学位教育单位,开办几年来已得到了社会及学员的普遍认可。考虑到两校办学成本增加的实际情况,参照外省同类院校EMBA项目学费水平,经研究,同意你们从2013年起,对自愿报名就读EMBA专业学位学习的新生按每人每年不超过20万元的标准收取学费。
你们接此批复后,应及时到省物价局办理收费许可证登记手续,使用国家规定的收费票据,并按规定对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进行公示,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和物价、财政、教育部门的监管。
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教育厅
2013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