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
根据教育部2013年高校科研经费管理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部属高校开展科研经费管理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教财厅函[2013]12号 )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决定开展科研经费管理自查自纠工作,现将具体实施方案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科研项目管理的意见》(教技[2012]14号)、《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加强中央部门所属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意见》(教财[2012]7号)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科研行为的意见》(教监[2012]6号)(以下简称“三个文件”)精神,通过科研经费管理自查自纠,发现问题,找出原因,采取措施,制订或修订有关制度和办法,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科研项目和经费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学校科研工作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组织机构
为确保科研经费管理自查自纠工作的顺利开展,经研究,决定成立科研经费管理自查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张尧学
副组长:田勇泉、周科朝、陶立坚
成 员:王建华、龚北辰、吴厚平、杨明亮、刘义伦、刘道强
廖济忠、彭满如、杨 彦、肖文辉、李顺求、李 卫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挂靠计划财务处。
三、自查自纠的范围
1、自查自纠的主体
学校机关各相关职能部门,承担科研项目(课题)管理的各二级学院、各直属科研机构(以下简称:二级单位)和使用科研经费的项目(课题)组,均列入本次自查自纠的范围。
2、自查自纠的科研经费类别
学校纵向科研经费、横向科研经费以及国家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等科研经费均列为本次自查自纠的科研经费种类。
3、自查自纠的科研经费时限
2010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期间,发生收支业务的所有科研项目(课题)(必要时可追溯到以前年度)。
4、自查自纠的方式
采取各单位全面自查,学校重点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在科研项目(课题)负责人进行全面自查的基础上,各二级单位进行汇总和自查,重点检查制度建设、管理机制、监督机制、预算管理、支出管理、绩效管理等六个方面内容。学校监察、审计等部门同时对各类科研经费进行重点抽查。
四、自查自纠的时间安排
1、组织动员和布置工作阶段
学校组织召开自查自纠工作布置会,学校领导传达三个文件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部属高校开展科研经费管理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教财厅函[2013]12号)精神。各学院、相关职能部门召开本单位自查自纠动员和布置工作会议,对开展自查工作做出安排。
2、科研项目(课题)负责人自查阶段
科研项目(课题)负责人依据上述文件的精神,对照自查自纠的重点内容,对检查时限内所承担的发生了收支业务的科研项目(课题)使用情况开展自查,填写《中南大学科研经费管理自查自纠情况统计表》(见附件2,可到计划财务处网站财经园地下载),交由所依托二级单位汇总。
3、二级单位自查阶段
各二级单位开展自查(自查要求见附件1),并对各科研项目(课题)负责人自查情况进行审核、分析,汇总《中南大学科研经费管理自查自纠情况统计表》;对自查发现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和改进措施,撰写自查报告。于2013年4月25日前将单位汇总的表格和自查报告(包括收集的项目负责人自查表格)交至计划财务处科研项目管理办公室(二办公楼 223 ),并提交汇总表格和自查报告电子稿。
联 系 人:刘丹、李广沙
联系电话:88836122
邮 箱:jxky@csu.edu.cn
4、学校开展重点抽查和总结阶段
学校科研经费自查自纠领导小组对科研项目(课题)进行重点抽查,依据检查结果和各学院、相关职能部门的自查报告,撰写科研经费管理自查自纠报告向学校党政班子汇报,4月30日前形成最终报告提交教育部。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单位党政一把手要高度重视,制定自查自纠工作方案,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分工协作,全面深入开展自查自纠,按照通知要求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和布置相关工作。
2、加强宣传,统一思想。各单位要深入贯彻落实三个文件精神,加大宣传培训力度,组织本单位职工认真学习,全面理解文件内涵,准确把握政策要求,进一步增强依法依规管理使用科研经费的责任感和自觉性。
3、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各单位要针对薄弱环节,全面排查问题,深入分析原因,认真查找漏洞,对自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按有关规定彻底整改,自查整改工作在2013年6月30日前完成。发现问题主动整改,经学校研究作出相应处理的,在检查中,未发现新的情节的,不再作重复处理。对于自查自纠后仍然存在的严重违法违纪行为,将依法严肃查处。
4、 责任到人,不留死角。自查自纠工作要落实到人,各项目负责人、各学院负责人及各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须对自查自纠的结果及报告内容负责。如出现故意隐瞒和弄虚作假现象,将依法追究责任。
附件1:科研项目(课题)负责人及各相关部门开展科研经费管理自查重点内容.doc
附件2:中南大学科研经费管理自查自纠情况统计表.doc
中南大学
2013年4月18日